





使用數字人民幣消費券、花數字人民幣騎共享單車……數字人民幣正日漸融入百姓生活。截至今年10月8日,數字人民幣試點場景已超過350萬個,交易金額約560億元。有人認為,隨著數字人民幣的普惠性和可得性不斷提升,會逐漸替代現金。
人民幣現金真的要退出人們的生活?數字人民幣的發行規模能否滿足百姓需求?使用數字人民幣是不是沒有隱私可言了?
11月9日,央行行長易綱在芬蘭央行新興經濟體研究院成立30周年紀念活動上表示,只要存在對現金的需求,人民銀行就不會停止現金供應或以行政命令對其進行替換。
當前,老年人在移動支付領域的“數字鴻溝”窘境不可忽視,相當一部分老年人難以享受數字人民幣的高效便捷。與此同時,在一些相對偏遠或貧困地區,電子支付機具的布設也很難達到全覆蓋。因此,不少人對使用人民幣現金仍有需求,可見,實物人民幣具有其他支付手段不可替代的特性,實物人民幣將與數字人民幣長期并存。
對于數字人民幣的發行規模,易綱強調:“央行數字貨幣的使用和推廣應遵循市場化的原則。也就是說老百姓需要兌換多少,我們就發行多少。”但同時易綱表示,消費者使用數字人民幣時所接觸的商業銀行和支付機構只是“中介”,為公眾進行數字人民幣兌換并提供支付服務。人民銀行在數字人民幣投放過程中仍處于中心地位,保證對貨幣發行和貨幣政策的調控能力,可以避免出現指定運營機構“貨幣超發”問題。
針對大家關注的隱私安全,“我們高度重視數字人民幣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并采取了相應的制度安排和技術設計。”易綱介紹,數字人民幣在匿名性方面采取“小額匿名、大額依法可溯”的原則,在收集個人信息時遵循“最少、必要”原則,采集的信息量少于現有電子支付工具。同時,嚴格控制個人信息的儲存與使用。除非有明確的法律要求,人民銀行不得將相關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或政府機構。此外,近期我國出臺的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也從立法層面加強了數據安全及隱私保護。
來源:新華社 南方日報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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