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4日18:11 來源:瀟湘晨報
記者 | 周凌如 實習生程藝梅
胡某懷孕了,但不知道誰是孩子的父親。
她將消息分別告訴了兩個 “ 懷疑對象 ”,一人許諾娶她,另一人成了她的 “ 提款機 ”。
孩子出生后,一紙親子鑒定揭開了孩子的身世……
近日,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涉案金額逾百萬的詐騙案。
胡某與楊某、李某都發生過兩性關系,2016 年 1 月胡某發現自己懷孕了,但她不確定孩子的父親是誰。
楊某是胡某的男朋友,兩人從 2010 年下半年開始交往。胡某便將懷孕的消息告訴了楊某,楊某遂提出結婚。兩人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結婚。
與此同時,胡某也將懷孕的消息告訴了李某,當時李某尚未與妻子離婚,但胡某仍一直與李某保持聯系。自 2016 年 1 月開始,胡某以流產需要費用開始找李某要錢。
實際上,胡某沒有去做人流手術,而是選擇留下這個孩子。2016 年 9 月 20 日,胡某生下孩子,孩子出生后一直很健康。
為了繼續找李某要錢維持賭博、日常開支,胡某捏造了孩子得了肺炎需要治療費以及索要孩子生活費等理由。此時,胡某已經找李某騙了 192800 元。
李某的慷慨助長了胡某的貪婪,她開始編造更多的謊言。自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胡某又捏造了孩子得了白血病需要治療費、其自身患腸癌等理由向李某要錢,被李某拒絕后,胡某遂以將孩子的事告訴其妻子、親友或媒體曝光等相威脅,先后找李某要了 978000 元。共計騙取人民幣 1170800 元。
直到 2018 年 12 月 25 日,雙方看到親子鑒定結果后,才知曉李某并不是孩子的生物學父親。案發后,胡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退還被害人損失人民幣 452500 元。
胡某的辯護人認為胡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胡某只想為私生子多一份經濟保證,直到鑒定結果出來以后,她才確知小孩不是李某的。”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能騙取到被害人的錢財是基于被告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致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而將錢財交付被告人,無論從主觀目的還是客觀行為,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以帶有脅迫性的言語威脅被害人,隱瞞真相致使被害人產生了錯誤認知,且被害人向被告人轉錢主要是基于被告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而產生錯誤認知所致。故全案以詐騙罪追究更為適宜。
綜上所述,被告人胡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處罰金五萬元,且應退賠被害人李某損失人民幣 718300 元。
針對輿論的質疑,警方回應稱,雷某某猥褻是事實,但雷某某兩處輕傷是胡某某造成,胡某某屬于故意傷人,非見義勇為。本案中,雷某侵害女子的猥褻行為已終止,胡某某行為的目的不是制止猥褻行為,而是防止雷某某逃跑,胡某某的行為更類似法學理論上的自助行為。
26日,新京報記者從永州市公安局獲悉,17歲的永州女生艾某某在逛商場時遭人“襲胸”,同行男生胡某某在追擊過程中,將對方踢倒在地導致受傷,隨后胡某某被刑事拘留。新京報此前報道,6月1日,雷某某在冷水灘區某商場內用手臂故意碰撞艾某某胸部,胡某某因此與其發生爭執。
民警上門查吸毒,女子拒不開門,從賓館三樓窗戶跳下,摔致七級傷殘。經司法鑒定,胡某某被鑒定為2椎體爆裂性骨折并移位滑脫,脊髓橫貫性損傷,致右下肢單癱,評定為七級傷殘。
7月15日,記者從浙江紹興柯橋公安處獲悉,女毒梟胡某被執行逮捕,她1歲半的女兒心心被送往四川宜賓市兒童福利院,臨別時胡某失控痛哭。
2月24日,汝南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網絡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案,涉事嫌疑人徐某、胡某被依法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汝南縣公安局以其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對違法嫌疑人徐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對胡某予以罰款處罰。
之后,李某偷偷拿起了手機建了一個微信群,將男友陳某和蘇某都拉了進來,唯獨沒有胡某。接警后,沈陽鐵西公安分局興華派出所民警韓松等人立即趕往事發地點進行調查,就在前往李某家中的電梯里偶遇了陳某。
一對云南籍青年夫妻駕駛一輛SUV車載貨34公斤毒品海洛因,從中緬邊境姐告口岸出發,繞道運到山西省境內,聯系河北籍毒販和山西籍毒販進行毒品販賣。2018年11月21日,專案組民警偵查發現胡某某帶手下“馬仔”張某秘密駕車前往云南。
一個禮拜后,胡某思想發生了轉變,打開心扉,痛哭流涕地徹底交代了自己違紀違法事實。獲刑三年半的胡某,在獄中深刻闡述了心路歷程,并誠意對辦案人發出邀請:“我會坦然地面對法律的裁決,希望我重獲自由之后,能跟你們痛快地打一場羽毛球……”
2017年6月,胡某在網上購買了一部價值為3800元的二手金色蘋果手機,收貨后將一部手機模型寄回賣家,拿回3800元貨款。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胡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