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07日09:23 來源:映象網
映象網訊(記者 邱延波 文/圖)鄭登快速路邊上,新密市岳村鎮岳村村轄區,有一個大坑。這個大坑不僅影響了鄭登快速路邊上的風景,還造成附近村民通行困難。行人被迫走上機動車道,非常危險。岳村村準備將大坑填平,種上花卉,美化環境。村里剛把坑里的樹移到旁邊,新密市森林公安來到現場,稱未經審批私自挪樹屬于違法行為,要刑拘涉事人員。
隨后,辦案民警向岳村村借款10萬元,打下借條,聲稱一個月還,但已經1年多了仍然不還。而村里在被森林公安制止移樹后立即將原樹苗栽回原處,事情卻仍然沒有結束,領頭干活的組長不斷接到辦案民警通知,要求他到森林公安局去辦刑拘取保手續。
投訴:移樹修路被森林公安指責違法
“我們村里書記讓我去干的活,現在森林公安卻要抓我。一年多了,最近還在說這事。”5月6日,新密市岳村鎮岳村村6組組長王先生提起此事苦惱不已。
王先生說,新密市岳村鎮岳村村緊鄰鄭登快速路西側,這條交通大動脈通車后,極大方便了附近的人們。但是,鄭登快速路上每天早晚大貨車、小轎車疾駛通行,亦給村民帶來了安全隱患:村民出行稍不注意就會被撞。特別是鄭登快速路西邊,緊挨岳村村社區附近有一個大坑,村民到此無法在鄭登快速路外邊的生態廊道內行走,被迫走上鄭登快速路,非常危險。
“從鄭登快速路建成通車到現在,我們村被撞死十幾個人了。”岳村村負責人鄭先生說。
鄭先生說,他們村里想緊挨鄭登快速路修一個僅供行人行走的生命通道,正常的鄭登快速路兩邊都有生態廊道,里面有專供行人行走健身的生態步道,只是在大坑北邊沒有了。要修路他們需要填平鄭登快速路邊上的那個大坑,但大坑里有小樹,需要先把小樹移出來才能填坑。鄭先生召開村里會議,把任務交給了3組和6組組長。
2018年年初,6組組長王先生帶村民開始把坑里的樹移出來。在移的過程中,新密市森林公安趕到現場,聲稱移樹是違法行為,要刑拘人。
經森林公安評估,挖出的樹共有1000棵,案值8萬元,“民警說,按照規定要刑拘人。”村里負責人鄭先生說,填坑修路是村里的事,不是組長個人行為,他向辦案民警孫某說明情況,但辦案民警未予回應。村里感覺事態嚴重,立即停止挖樹并將刨出的樹馬上栽回原處。
目前,栽回原處的樹生長得很好。
疑惑:事發后辦案民警“借”10萬元,一年多仍未歸還
岳村村負責人鄭先生說,他們多次向辦案民警和領導解釋情況。
隨后,辦案民警孫某與鄭先生接觸,稱自己有事需要用錢,要“借”10萬元。考慮到該案未完結,還有許多事需要辦案民警協調,鄭某便將10萬元借給了他,但要求打了借條。孫某在一張河南省新密市財政局的稿紙上寫下:“借條,今借鄭某某現金壹拾萬元整,用期一個月。”落款是孫某某,日期為2018年4月25日。
該負責人稱,一年多過去,他多次向孫某催要這筆錢,但孫某以多種理由拒絕,向其領導詢問,對方表示自己協調處理,“總的來說,就是一個拖字。既不想還錢,案子就擱著不往前推進。”
當事人王某說,最近幾日,民警孫某不斷給他聯系,讓去局里辦刑拘取保手續,他沒有去辦理相關手續,感覺“像個圈套”。
辦案民警:確實借了10萬元
5月6日上午,在新密市森林公安局,辦案民警孫某在接受采訪時,剛開始否認向鄭某借款,并稱此案正在處理當中。記者拿出借條復印件,他伸手拿了過去,立即改口稱,“有這回事兒,不過錢已經還了。”
“剛剛見過當事人,錢沒有還。”面對記者的回應,民警孫某解釋稱,這是他和鄭某之間的事兒,與毀林案不能混為一談。他進一步解釋說,當事人移挪樹木時,未向林業部門辦理手續,所以才立案偵查。經調查發現,該事非個人行為,而且村里積極配合,已經把移出的樹木原位移回。新密市森林公安局就沒有對當事人采取強制措施。目前,該案辦理了延長偵查,正按程序往前推進。
森林公安局政委:辦案民警借錢違規違紀
5月6日上午,記者多次聯系新密市森林公安局政委梁某,但一直無人接聽。5月6日中午,梁某回電話稱,對岳村村移樹一事,他不太清楚。
記者詢問辦案民警在事發后向村里借10萬元錢并打下借條一事,梁某吃驚地表示這事他不知道,是民警個人行為,“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是違規違紀的。”梁某表示,將會對此事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