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6日07:17 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快訊 2018年10月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決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了賴小民“雙開”的現場視頻。
宣布現場,賴小民表示:“完全擁擠黨中央中央紀委決定,我知道自己的問題嚴重,罪責深重,怎么處分都不為過,腳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來的。對自己所犯的罪行深感痛心,我自己的的確確是從受黨教育多年的金融企業一把手最終走上犯罪,后悔不已,希望廣大的領導干部以我為戒,遵紀守法,遠離腐敗,牢記那句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介紹,被宣布接受審查調查六個月后,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塵埃落定,向社會公布。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涉嫌受賄犯罪、貪污犯罪……賴小民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再次清楚地表明,全面從嚴治黨沒有松,反腐敗高壓態勢沒有變,任何不收斂、不收手者都將受到嚴肅處理,付出沉重代價。
這篇文章說,從中央紀委通報看,賴小民的問題十分嚴重,一些細節更是觸目驚心——搞政治投機,撈取政治資本;講排場、擺闊氣,揮霍浪費國家財產;任人唯權、任人唯利、任人唯圈,嚴重污染企業政治生態;理想信念完全喪失,黨性原則蕩然無存,擅權妄為、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生活奢靡,甘于被“圍獵”……通報稱其“群眾反映特別強烈、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根據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要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而這里面所有的點,賴小民都“踩”了個遍。
因被控收受17.88億余元,日前過堂的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備受關注。《中國紀檢監察報》8月14日發文披露,截至目前,賴小民案涉案財物近17億元已追繳到位,剩余款項因涉其他在辦案件正在追繳中。
2020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金融行業的專業性、分業監管帶來的空檔,加上賴小民有意逃避監管,使得外部監管難以抵達,而華融公司的內部監督也形同虛設,并沒有發揮作用。
2020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賴小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賴小民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2020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賴小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賴小民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2020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賴小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賴小民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2020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賴小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賴小民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解說詞]2018年8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吉林工商學院副院長張國志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目前正接受監察調查。[解說詞]白向群,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2018年4月24日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調查,2018年10月被予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
近日,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其涉嫌受賄、貪污、重婚3項罪名。半年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對賴小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